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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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5-08-29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校教发〔2024〕8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小组由学院党政负责人、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负责人、教师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等不少于5人组成,负责制定推免具体实施细则、推免名额分配、推免条件审查、遴选推荐等工作,并接受学院纪委全程监督。

二、推免基本条件

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按照有关要求,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通过严格的遴选程序,确认其具有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

推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间品行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处分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二)按照体质健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测试的前三年成绩均合格,且平均达到65分及以上(因残疾或重大疾病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除外)。

(三)外语水平要求必须通过全国高校外语专业四级考试。

(四)学业成绩要求

1.基础知识扎实,成绩优良,已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年全部课程学分,且所修全部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2.学生综合评定成绩以百分制评价

综合评定成绩=[1-6学期所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75%+其它素质评价总分*25%

加权平均成绩=Σ(课程成绩×课程学分)/Σ课程学分,课程成绩统计范围为前三年学生所修课程(即学生在校期间所修全部课程),辅修课程不计算在内;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不计算补考和重修成绩,旷考记为0分。

其它素质评价主要包括专业四级、学科竞赛、大创项目、国际交流、学术成果、综合测评等方面。专业四级、学科竞赛、大创项目、国际交流、学术成果等在综合评价体系中的权重为20%;综合测评等因素在综合评价体系中的权重为5%。

三、指标分配

(一)分配指标推免

以各专业应届毕业本科生人数为指标分配的主要依据;获批国家一流专业(含建设点)、通过新文科专业教育认证的专业,每个专业各奖励1个指标(同一专业不重复奖励);对上年度推免生指标未完成、浪费指标、放弃指标的专业,将相应地核减指标。

(二)专项推免

专项推免名额按上级部门当年下发的免试推荐文件执行。

四、推免程序

(一)学院推免具体实施细则在学院网站上发布。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专业(班级)推免工作初审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分配指标推免和专项推免只能选择一项提出申请。

(二)成立以专业(班级)为单位的推免工作初审小组,组长由专业(班级)辅导员担任,成员为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等不少于5人组成。初审小组负责发布通知公告、材料收集和审核。初审小组坚持回避原则,申请推免的学生不能作为小组成员。

(三)学院根据推免基本条件,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等)、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认真审核鉴定、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定成绩计算体系。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要从严把握。

(四)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议各专业推免学生综合评定成绩并确定拟推荐名单,名单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学院公示后上报学校。公示时长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和结果进行公示。

五、推免工作要求

(一)推免工作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报备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参加当年推免的人员,应当主动报备并申请回避,不得参与当年的推免工作。

(二)学院的推免工作应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学生对推免工作提出申诉,应按有关规定和流程进行。

(三)各专业(班级)应做好推免的诚信教育,已确定为推免的学生需签订《诚信承诺书》,履行诚信义务。对因放弃推免资格而造成名额作废者,所在专业(班级)在其毕业生档案里如实记载。

(四)推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其推免资格或入学资格:

1.未能按期毕业或未取得学士学位的;

2.受到违纪处分的;

3.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五)“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遴选工作,具体申报条件及选拔流程按学校团委等部门发文执行。

(六)其他专项计划推免类型录取方式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细则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八)本细则自2025年8月28日起实施。

   

   附件:综合评定成绩计分细则



外国语学院

2025年8月28日